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渔业官方兽医申请和注销工作的通知》(陕农便函〔2023〕785号)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审定,全省确认渔业官方兽医(第四批)53名(名单详见附件1),注销渔业官方兽医26名(名单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可电话反映,也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反馈。要求实名举报,留下联络方式,举报事实清楚、以便核查。对匿名举报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8月2日-8月6日
电 话:029-87211055
邮 箱:sxyyj204@163.com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27号)
附件:1.全省渔业官方兽医(第四批)名单
2.资格注销渔业官方兽医名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xxkb1355/20230802/9826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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