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02日,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副高级畜牧师李平一行4人,赴毕节市金沙县开展种猪生产技术指导及种猪常温精液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抽检人员与公司负责人就种猪常温精液采集、稀释、分装、标签标识、保存和运输等精液生产中注意关键环节进行指导,要求企业按照GB/T25172—2010《猪常温精液生产与保存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精液生产,依据NY/T3652-2020《种猪登记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规范登记并保存种猪的系谱档案,确保种猪常温精液生产过程的规范化及产品的标准化。
抽检人员组织公司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提高企业对优良种猪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意识,现场查看有关精液生产、饲养管理、疫病防控、抗生素减量化、养殖粪污资源利用等生产台账,强化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
抽检人员从金沙县正飞养殖场随机抽取10头种猪20份常温精液样本(长白猪1头、大约克夏猪1头、皮杜二元猪8头)带回中心实验室进行检验,样品运输过程中全程17℃保存,保证抽检样品质量,检测执行GB23238—2021《种猪常温精液》标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种猪场用于指导生产,同时上报厅种业处便于行政监管。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和金沙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此次种猪生产技术指导及种猪常温精液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cdjsystcmy/202308/t20230804_814992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