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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评审结果和前两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复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6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3〕2号)要求,经各市层层组织推荐、优中选优,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审,拟认定泰安市新泰市翟镇等11个乡镇、青岛市崂山区周哥庄村等68个村为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择优推荐参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前两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复核结果经专家评审,同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8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反映。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邮政编码:250013

  电子邮箱:nchzjjzdc@shandong.cn

  附件:1.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名单

        2.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

        3.前两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复核结果

        4.前两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复核结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31日         

  

  

  附件:

   ·关于全省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评选结果和前两批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复核情况的公示.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307/t20230731_4387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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