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时节,走进山东丽果丽乡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车间一派热火朝天的生产景象。作为费县“归雁”人才,翟传龙放弃上海的高薪工作返乡创业,他所创办的丽果丽乡平台将家乡的优质农产品卖到全国各地,年销售额突破6亿元,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一个“归雁”人才带动一个产业,土生土长的“田秀才”们也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在费县新庄镇东流村,吴电虎创办的金满田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建设270亩育苗基地和2000亩标准化种植基地,一年向市场供应1.3亿株甘薯种苗,去年经济效益达到150万元。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今年以来,费县坚持以“优化乡村生产关系,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为原则,深化实施“四雁工程”,确立“头雁”引领、“归雁”带动、“鸿雁”示范、“雁阵”聚合的工作思路,创新政策集成、资源集聚、力量集合实施路径,着力破解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乡村人才短缺、产业竞争力弱、乡村发展活力不足等短板问题,聚力打造人才引领推动乡村振兴“费县样本”。
坚持“头雁”引领,建强乡村组织“主心骨”
坚持内挖、外引、下派相结合,拓宽选人视野,畅通选任渠道,从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才等群体中选配村党组织书记23人。聚焦“不想干、不会干、干不好”问题,开展头雁队伍“五比五先”整体优化提升专项行动,选配村级后备人才1448人。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评星定级机制,评星定级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的绩效报酬等直接挂钩,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孬不一样。推荐表彰3名沂蒙“好支书”,择优选派20名“四星级”及以上村党组织书记挂职担任乡镇(县直部门)班子成员、乡镇涉农部门副职。
坚持“归雁”带动,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
为引导优秀人才扎根基层、融入基层,开展请老乡、回故乡、建家乡“三乡行动”,出台《费县“请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归雁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归雁”人才培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在外归雁储备人才信息采集常态化机制,搭建归雁人才“留雁平台”,对有回乡创业意愿的在外人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纳入县乡两级归雁储备人才信息库,目前已纳入168人。建设归雁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夯实硬件基础,满足入驻经营机构需求。强化要素供给“助雁留”。“归雁”人才优先享受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归雁”人才给予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的人才津贴,补贴期最长3年。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今年以来向“归雁”人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50万元。
坚持“鸿雁”示范,打造乡村振兴“生力军”
出台《关于加强“鸿雁”人才培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鸿雁人才库”和人才档案,让每名“鸿雁”人才有身份、被认可。目前,共摸底鸿雁人才480人,其中示范引领80人、重点培养175人、规范提升225人。重点推进费县优农科技孵化产业园、费县农业科技示范园等10处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对“四雁”人才入园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政策补贴扶持,对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主体给予一定奖励,为“鸿雁”人才提供实践和孵化平台。结合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和全省乡村振兴科技引领型齐鲁样板示范县建设,依托省农科院人才科技优势,引进山东省首席专家12名、高端科研人才320余名,建立68个农科专家工作室和46处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累计组织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300余场次,线下培训乡土人才近3万人次,在线培训10万余人次。
坚持“雁阵”聚合,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
加大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支持力度,围绕党支部领创办合作社、产业集聚发展等重点,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国企+农户”“双社共建”等发展模式,探索建立“共惠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突出培优育强抓示范。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度,在县乡两级选拔聘用160名辅导员,指导经营主体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利益联结。遴选14名优秀干部下沉农产品加工企业,担任“企业秘书”,及时解决企业项目申报难、打造品牌难、对接不顺畅等问题。全县共发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76家、家庭农场1013家、社会化服务组织15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0家。在全省率先启动美德信用金融转化机制建设试点,在全市率先推出“美德四雁工程贷”,建成沂蒙金融超市276家,累计发放沂蒙云贷36.8亿元、新型职业农民贷7965万元。同时,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3000万元,统筹用于“四雁”人才新建项目奖补,有效提升了工作积极性。(费县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dfdt/202307/t20230724_4382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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