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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06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2023〕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漳浦县委县政府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纪委监委全力推动,统筹开展全县“三资”、“四清”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全县已清查资产8926宗资金达17.22亿元,资源3416宗面积达157.51万亩;清查经济合同2970份金额达4.14亿元;清查工程项目1043个金额达4.38亿元;清查债权债务10617笔金额达3.88亿元。已收回拖欠租金达1560万元,收回被侵占土地资产资源7874亩,增加村财收入6822万元,推动30%以上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50万元,有效地推动了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漳浦县经验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福建日报、漳州信息等刊登,得到了市领导批示肯定。

  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出台《漳浦县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问题排解四个工作专班,涉及15个县直部门,形成“县委统筹、分管县领导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具体负责实施、纪委监督推动”的工作格局,改变以往集体“三资”清理由农业农村部门“单打独斗”局面。建立“十天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协调机制,对清理情况排名后三位的乡镇主要领导在全县工作推进会上表态发言、说明原因,加大压力传导,压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今年,县委把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纳入“七比一看”竞赛考评内容,用考评的指挥棒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久久为功。

  

  (二)督导结合,摸清集体家底。抽调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业务骨干,全面摸清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核实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理清权属关系,分类建立台账。建立“七级责任链条”工作机制,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驻村领导、驻村组长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7类对象工作责任,对清查结果“签字背书”、以示负责,以责任倒逼工作落实,确保“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三)对症下药,根治疑难问题。村主干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重要原因,专项整治问题排解组通过组织政法力量参与服务保障专项整治,协助乡镇以法治思维解决资产资源权属争议、合同不规范等问题。部门合力攻坚、分级分批推进整改。对专项整治排查的问题清单,实行一村一档、一宗一策,逐件溯源分析原因、指定整改对策。因涉及利益主体较多、仅靠单一手段无法彻底整治的顽疾,特别是沿海乡镇养殖用海纠纷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县委统筹县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海洋渔业等部门力量,按照“一事一议一策”,合力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顽瘴痼疾。如,旧镇镇狮头村2482亩集体虾池长期被无偿占用,村民反映强烈,造成群体性上访的重大风险隐患。县委、县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公检法等单位齐心协力、稳妥处置、有序推进。特别是纪委在核实信访举报中,对原村主干进行立案审查,有效形成震慑,促成狮头村收回集体虾池并顺利进行新一轮公开竞价发包,租期从原来20年缩短为5年,租金从原来每亩200元提高到平均2000多元,增加村集体收入达3150万元。

  

  (四)统一认识,落实“四定一督”。今年3月7日,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指导意见》后,漳浦县认为该意见直奔问题导向,指导性针对性强,对规范今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具有重要意义。突出抓好两个方面:一是抓好宣传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分批次开展“四定一督”内容宣传培训,累计培训29场,参加人数1468人次,“四定一督”机制内容在乡镇村已全部上墙;协调移动、电信做好“四定一督”短信宣传,发送短信40万条,同时连续20天将各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最低发包出让价格指引表通过漳浦电视台作广泛宣传,让群众家喻户晓。二是抓好严格执行。市里意见下发后,漳浦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均严格按照“四定一督”工作机制进行,如前亭镇后蔡村今年3月以后有两笔资源交易:(1)“郑桥片”土地448亩,确定发包底价为每年35万元,承包年限5年,他们都能严格按照“四定一督”机制要求,公开发包后,增加村财收入178.6万元。(2)5月10日到期的垦区二期虾池388.1亩,5月3日按照“四定一督”机制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定底价:一级池3500元/亩·年、二级池3000元/亩·年、三级池2500元/亩·年,期限2年,最终成交价为363.45万元,发包价格每年每亩达4682元,比上一轮承包价每亩每年增加855元。又如田中央村177亩虾池于今年4月底到期,通过定底价,定期限3年,按照“四定一督”机制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最终成交价为191.03万元,发包价格每年每亩达3468元,也大大超出漳浦县制定的最低指引价标准。

  下一步,漳浦县将持续推进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妥善处置“三资”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对之前被侵占、闲置和租赁期满须重新签订经济合同的资产资源类交易项目,都将严格按照“四定一督”机制要求,签订好每一份经济合同,为今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打下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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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zz/202308/t20230801_62179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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