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以提升农业产业风险防范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央组织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干部群众自信力
近年来,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支持,提升基层干部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一是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指导各地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注意选拔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二是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2021年,中办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明确继续向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助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扎实做好村干部教育培训。2021年,中央组织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的通知》,指导各地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内容,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集中培训。
下一步,中央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强化干部培训教育,进行新一轮乡村振兴大培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产业能力。
二、关于发挥集体经济保障力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稳妥推进改革,强化指导服务,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一方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入。另一方面,加强集体资产监管。2021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指导各地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建立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规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农村审计等工作流程。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三、关于强化评估指导科学性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编制产业规划。组织国家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对脱贫地区发展较集中的特色产业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十四五”发展指引。在此基础上,832个脱贫县完成“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二是开展考核评估。将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完善评价指标,增加考核权重,不断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确保产业扶持政策和帮扶举措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风险监测机制。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按季度监测调度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督促指导相关脱贫县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促进脱贫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市场前景等因素,常态化开展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项目风险监测。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分类指导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让脱贫基础更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四、关于优化资金使用精准性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拓展资金渠道,优化支持举措,为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提拱了有力支撑。一是加大投入力度。2021年,财政部等6部委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二是聚焦投入重点。重点围绕补齐设施、技术、人才短板,支持脱贫地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三是创新投入方式。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支持脱贫地区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联合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启动“富农产业贷”试点,面向一般农户提供产业发展小额贷款。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提高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比重,支持脱贫地区加快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支持各地创新特色农业保险产品,推动脱贫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五、关于促进产销对接常态化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指导服务,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品牌溢价增值。一是健全流通体系。2022年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脱贫地区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提升脱贫县农产品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创响特色品牌。支持脱贫地区注册产品商标(品牌),新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陕西柞水木耳、山西大同黄花等一大批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脱颖而出。三是推进产销对接。深入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引导脱贫地区发展直播带货等网络销售新模式,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完善田头市场、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响特色品牌。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开发,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
六、关于推进管理运行规范化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推进扶贫资产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产效益。一方面,开展确权登记。2021年,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制定《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明确资产权属,规范开展资产登记。另一方面,发挥扶贫资产联农带农作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帮扶作用,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推动脱贫人口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分享资产收益或产业收益。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扶贫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动集体资产依法依规运营,保障脱贫人口合理分享增值收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010–59192505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308/t20230802_64333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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