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3〕7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4号),为做好农业经理人培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3年全省计划培育农业经理人1000名,通过公开申报遴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育任务。目前,我厅制定了《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称《指南》,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中央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
二、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是广东省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培训、咨询和顾问服务等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涉农办学实体,具体条件见《指南》;审计和巡视发现过问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有关单位及省直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自主申报。市、县(市、区)有关单位申报项目须通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上报,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填写《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下称《申报汇总表》);省直有关单位申报项目须经过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由省级主管部门填写《申报汇总表》。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及省直主管单位组织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指导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
四、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单位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调配),申报网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login,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3日00:00,网上审批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00:00。
各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所辖地区或单位申报项目,填写《申报汇总表》。
(二)纸质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按照本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推荐单位须于2023年8月25日17:0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必须包括:
1.申报函;
2.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后);
3.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申报书(附后);
4.相关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
报送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
陈锴,联系电话:020-37236548
(四)项目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陆俊,联系电话:020-37288108
附件: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224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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