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增、变更、注销、撤销官方兽医及渔业官方兽医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医函〔2023〕23号)要求,现对审核符合新增、变更、注销、撤销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官方兽医和渔业渔政系统渔业官方兽医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新增官方兽医199人,工作单位变动但依旧保留官方兽医资格8人,注销官方兽医资格879人,撤销官方兽医资格10人,详见附件1《动监系统官方兽医公示名单》;渔业渔政系统新增官方兽医27人,工作单位变动但依旧保留渔业官方兽医资格1人,注销官方兽医资格23人,详见附件2《渔业系统官方兽医公示名单》。
公示期7天,即2023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如对上述人员官方兽医资格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27日前向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电话0551-62930635)或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电话0551-62653775)反映。
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3年7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8401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