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消费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提升农业有效产出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一是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开展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动规划任务落实落地。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试点。支持推进南方地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并将设施农业配套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范围。积极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数字农业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现代设施农业。二是强化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加快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累计建立国家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1347个,省、市、县监测点2.8万个,定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积极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和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推动耕地质量评价结果更好用于指导各地农业生产。三是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实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启动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建设748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242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带动2000余万农户按标生产,每年向社会提供优质农产品实物总量超过2亿吨。农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5%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不断增强。此外,我们还围绕耕地保护建设、农业科技装备、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等方面推进农业现代化。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提高农业设施水平。二是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高质量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严格新增耕地质量验收,持续提升耕地质量。三是深入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行动,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强化宣传推介,助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
二、关于加大农业服务平台建设,帮助农产品“高身价”出村进城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一是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指导1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模式,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支撑保障体系,促进农产品上网销售。强化产销衔接,指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商产销对接活动,举办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农产品专项应急促销活动等。二是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20年以来,支持建设7.5万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增库容1800万吨以上,引导建设200多个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在350个县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三是发展农产品产地市场。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推动加强集货、储藏、商品化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物流集散、交易结算等服务功能。四是培育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和脱贫地区品牌帮扶行动,发挥品牌的示范带动效应。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总结一批典型模式并向全国推广。二是继续建设田头冷藏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推动农产品错时、错峰销售。三是持续完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四是加快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塑强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实现助农增收。
三、关于加大农产品供应链全流程监管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责任。二是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与31个省级追溯平台和中国农垦追溯平台数据共享、业务融合。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累计入驻53.3万多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87.3万家省级追溯平台生产经营主体,其中“三品一标”企业注册2.6万家。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压实市场主体食品安全责任。2021年以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农兽药残留超标、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超过标准限量类违法案件6.3万件,移送司法机关819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运用,推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进统一追溯,实现标准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二是指导各地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食用农产品销售查验,严防来源不明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流入餐桌。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307/t20230727_64330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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