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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涉农地方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努力构建推动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积极推进《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农业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发布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发布有效涉农地方标准700余项,占发布地方标准总数的60%,在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部分涉农地方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效果不够明显、推广使用的普及率不高等问题。

  为加强涉农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涉农地方标准宣贯覆盖面和推广实施效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涉农地方标准质量

  按照《贵州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严把涉农地方标准试验验证材料审核关,凡是标准试验验证材料不足的项目,一律退回起草单位重新补充完善,力争制定发布实施更多能够落地的,实用、有用、能用的涉农地方标准。

  二、打通涉农地方标准“最后一公里”

  加强涉农地方标准的宣贯,推动将标准文本转化为简便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风险管控手册等宣贯推广手册,便于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运用,确保农业一线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识标准、懂标准、用标准。

  三、开展涉农地方标准开展实施效果评价

  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联合对已发布涉农地方标准开展实施效果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开展标准宣贯解读、标准运用情况、对解决技术和管理滞后等方面产生的作用、标准实施效益(经济、社会、生态)、标准实施存在的问题等,以及针对评价结果开展整改工作等。

  四、加强涉农地方标准的宣贯和实施

  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发布的涉农地方标准(省级和市级)要配套制定宣贯推广实施方案和地方标准应用实施技术手册。涉农地方标准在完成标准技术审查后,提交的报批材料中除原有的报批材料外,增加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标准宣贯推广实施方案(附件1) 和应用实施技术手册(附件2)。

  五、加强市级涉农地方标准宣贯实施工作

  各地要积极开展本级涉农地方标准宣贯实施工作,适时开展涉农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努力提高市级地方标准的质量水平。

  附件:1.贵州省涉农(农、林、水)地方标准宣贯推广实施方案(试行)(模板)

       2.贵州省地方标准应用实施技术手册

        附件1 实施方案(模板) .doc

   附件2 贵州省地方标准应用实施技术手册(涉农领域)- .docx

  

  

  省市场监管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局

                                 2023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24_81232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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