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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建设社会投资人招募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委托,对湖南省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建设社会投资人招募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招募社会投资方作为项目合作伙伴,全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部分设备购置、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并接受湖南省植保植检站的监督和管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与本项目磋商。

  1、项目名称:湖南省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建设社会投资人招募项目

  2、项目编号:HLBB-2023-00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4、项目概况:

  4.1项目选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隆回县城桃洪东路与320国道交汇处,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西侧的试验示范场内。拟建场地地势平整,交通条件便利,水电设施齐全,通讯良好,安保措施完备。

  4.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物资储备库,配备航空植保机械等应急防控设施设备,并提供设备及物资转运运输、维修等功能服务。其中:物资储备库占地2000㎡,设置设备摆放区、应急防控作业车辆停放区、办公区、门卫室及维修中心等。配套建设作业通道,满足装卸、转运、维修等需要,并完善配套电气、给排水、室外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包括植保无人机415台,应急防控作业车辆5台,以满足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等迁飞性害虫和新发突发的重大病虫防控需要。

  4.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28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73万元,仪器设备购置投资25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资67万元,预备费用投资157万元。

  4.4项目运营方式:

  (1)湖南省植保植检站负责编制本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

  (2)湖南省植保植检站通过公开遴选优质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100%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3)坚持“整体建设、整体验收、整体运营、整体移交”的原则,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由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将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中标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公司及时足额筹措配套资金,负责本项目除中央预算内投资外的部分建设、投融资等工作。共同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后,由项目公司及时投入运营使用,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4)本项目设计文件必须经政府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5)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监管,并根据项目文件约定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6)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资产及经营权无偿地移交给湖南省植保植检站或其指定机构。

  4.5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为7年,其中建设期暂定1年,运营期6年。合作期以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第7个周年期满之日止。如实际建设期发生变化,保持运营期6年不变。

  4.6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287.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00.00万元,企业自筹1687.00万元。社会资本自筹的配套资金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设置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可根据项目需要随时进行监测监管。配套资金使用进度与中央预算资金使用基本同步。

  4.7设备购置要求:项目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购置的植保无人机、应急防控作业车辆,应根据湖南省植保植检站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购置仪器设备的结果,补足植保无人机415台、应急防控作业车辆5台的购置目标,无人机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采购的植保无人机,且技术参数符合项目设计文件要求。

  4.8运营维护要求:

  1)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未经湖南省植保植检站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项目资产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发包给第三人或改变资产原始用途。

  2)湖南省植保植检站牵头有关部门对本项目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监测考核。

  5、供应商要求: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5.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2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采购人将核实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以磋商小组评审时查询上述网站所示最新查询结果为准】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5.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2特定资格条件:无。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磋商文件获取和报名方式:

  6.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9:00-11:30,14:30-17:00(五个工作日);

  6.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壹号座品B座1001室);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磋商文件。

  6.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规定: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30(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9:30(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磋商保证金

  8.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8.2交纳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8.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名称: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浏阳河支行

  银行账号:800144881908016

  (注:转账时须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8.4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

  8.5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agri.hun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壹号座品B座1001室

  联系人:罗女士、李先生

  电话:0731-85550565

  采购人: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9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8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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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7/t20230724_29408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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