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76号)要求,各市(州)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经养殖场自愿申请、县级申报、市(州)推荐、省厅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考核验收复验等程序,遴选出了四川牧原有限公司(金堂)等27家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其中四川省康宁农业有限公司等11家为复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拟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姚成文电 话:028-85587895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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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7/21/21c82d64d78d43259c64c57beb7408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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