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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射洪市、古蔺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成果通过省市联合验收

发布时间:2023-07-21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7月12-15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普查办”)组织相关专家分别在平昌县、射洪市和古蔺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成果省市联合验收工作。验收专家组组长分别由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邓良基教授和专家技术工作组组长王昌全教授担任。

  

  试点成果验收会上,平昌县、射洪市和古蔺县分别就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开展、试点成果完成等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验收专家组围绕数据、图件、文字成果三个方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质询、集中评议,对试点成果逐项验收评分,三个试点县均顺利通过省市联合验收。

  

  随后分别召开了巴中市、遂宁市和泸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推进会,联市专家技术小组组长汇报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市土壤普查办就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省土壤普查办副主任周南华对土壤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县上要健全完善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机构。土壤普查是县级政府的职责,农业农村部门是土壤普查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县级土壤普查办要统筹好相关部门人员,注重机构的实体化运作,工作人员不能只挂名、不做事。二是尽快做好准备工作,提早启动相关工作。要尽快开展招标采购,组建外业调查采样队、确定检测化验机构、明确数据审核团队等,抢占先机。遂宁市作为我省土壤三普工作全域推进的先行市,更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区(县)全面完成普查任务。三是正确认识和定位土壤普查办承担的任务和角色。土壤普查办既是“综合协调者”,又是“业主”,更是“参与者”,要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对成果质量负责,同时应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不能“啃老本”。四是做好经费准备。各县要积极筹措资金,推动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检测化验、业务技术培训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去年试点县应按规定尽快结付相关费用。五是提高廉政风险意识,加强防控廉政风险。

  巴中市、遂宁市和泸州市及各县(市、区)土壤普查工作分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试点县土壤普查办、土壤普查成员单位,联市专家技术工作小组,省土壤普查办相关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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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26/2023/7/17/bcbad0fc450a42f299dff80d65ef011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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