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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系统来皖开展长三角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调研考察

发布时间:2023-07-21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7月3日—5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法规与执法指导处一级调研员闵建中率杭州、宁波等5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一行8人,来皖开展长三角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调研和执法考察活动。

    交流座谈,共同提高。浙江省农业执法人员一行在蚌埠、宿州两市展开了深入交流,介绍了各自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就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粮食安全、执法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讨论,并就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执法难点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两市农业农村局长分别表示,将认真学习浙江省农业综合执法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广应用。

  

    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在交流座谈的基础上,浙江省农业执法人员一行又深入我省农资市场、当地龙头企业实地考察。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我省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特别是在农业执法方面取得的成效,对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创新方式,共享经验。双方商定,在长三角农业农村领域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具体举措,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尽快印发,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提升区域执法一体化、精细化水平。下一步,双方将加强执法协作、案卷评查、共享经验,共同探索新的执法工作路径,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此次浙江省农业执法系统来皖开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调研和执法考察活动,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农业农村系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推动浙皖两省农业行政执法协作奠定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zwxxi/56834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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