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报道 > 正文

《甘肃省“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23-07-21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对创建行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建设管理,着力打造村美院净乡风好、兴业民富集体强的“和美乡村”,进一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方案》要求,创建“和美乡村”要规划统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遵循规律、有序推进,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生态优先、绿色环保。省级每年择优确定100个左右,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鼓励各地打造一批实力乡村、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幸福乡村、活力乡村,成为引领区域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典范。

  《方案》提出,要分区分类开展创建工作。按照河西走廊地区、中部沿黄地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南部秦巴山区、甘南高原等分区域打造;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分类别创建。以村庄美、产业兴、治理好、乡风和、百姓富、集体强为内容,综合研判村庄发展水平、所处阶段、短板弱项,充分释放村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人力资源,让平原农区更具田园风光,丘陵山区更具山村风貌,湿地水乡更具诗情画意,高原藏区更具民族风情,传统村落更具生机魅力。

  《方案》明确,“和美乡村”要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创建,省级层面按照自愿申报、分批审核、评审验收、命名奖励的程序评选。运作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采取“综合营建”模式联动推进。“和美乡村”创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同时对获得“和美乡村”称号的乡村实行动态监测。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307/t20230720_643257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