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23〕— 674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激发广大农民的创新创业热情,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今年将继续开展“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为确保我省申报工作对象精准、流程清晰、报送及时,现将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基金会〔2023〕8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市(州)推荐一名候选人。
二、严格申报
严格按照“人选条件”的要求进行申报,优先推荐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农民代表,尤其是从事粮油规模生产的。
三、严格程序
(一)村级推荐。推荐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并在本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县级审核。村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市级遴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择优遴选一名候选人,向农业农村厅正式行文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标准原则,规范推荐程序。
(二)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连同电子照片发送电子邮箱)务必于2023年8月1日前报农业农村厅,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 林艾佳
联系电话:028-85567347
电子邮箱:nb4c@163.com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邮 编:61004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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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7/10/1c5c1ffeaafc4e5d9b02dbdf2f6a0a8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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