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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二次例行监测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15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2023年4月至6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二次例行监测,由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承担监测任务,监测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共3399批次,总体合格率99.1%。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蔬菜:在14个市州的87个基地、31辆运输车、33个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店)和1个仓储公司抽取蔬菜样品1260批次,监测甲胺磷等73种农药残留,有1253批样品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4%。其中,湘潭市、常德市、永州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湘西州合格率均为100%,益阳市、郴州市、长沙市合格率为98.9%,怀化市、株洲市合格率为97.8%(见附件1)。

  本次监测豇豆27批次,有26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6.3%,1批次不合格样品来自市场环节,检出限用农药克百威、三唑磷和常规农药倍硫磷超标。27批次豇豆样品中检出有三唑磷、倍硫磷、克百威(含三羟基克百威)、苯醚甲环唑、吡虫啉、虫螨腈、哒螨灵、啶虫脒、多菌灵、甲霜灵、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灭蝇胺、噻虫嗪、杀螟硫磷、霜霉威、吡唑醚菌酯、甲维盐、咪鲜胺、嘧菌酯和烯酰吗啉等21种农药。

  水果:在14个市州的6个批发市场(农贸市场)、43个水果店和1个仓储中心抽取水果样品420批次,监测甲胺磷等73种农药残留,有414批样品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8.6%。其中,长沙市、常德市、湘潭市、永州市、郴州市、岳阳市、衡阳市和益阳市合格率均为100%,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湘西州、娄底市和株洲市合格率为96.7%(见附件2)。

  茶叶:在14个市州的47个茶叶生产企业、38个茶叶市场(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卖店)抽取茶叶样品420批,监测甲胺磷等24种农药残留,有418批样品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5%。除株洲市、永州市合格率为96.7%外,其他12个市州合格率均为100%(见附件3)。

  畜禽产品:在7个市的151个养殖场、37个屠宰场、25个市场(超市)抽取畜禽产品844批次,监测磺胺、氟喹诺酮等6类22个参数,有836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1%。其中,长沙市、湘潭市、常德市、益阳市合格率均为100%,株洲市合格率为98.3%,怀化市、岳阳市合格率为97.5%(见附件4)。

  水产品:在7个市州的93个养殖基地、18个农贸市场抽取19种水产品455批次,监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等28个参数,有446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8.0%。其中,娄底市、永州市合格率均为100%,郴州市、衡阳市、张家界市合格率为98.5%,邵阳市合格率为96.9%,湘西州合格率为93.8%(见附件5)。

  本次例行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禁用停用兽药残留超标样品占比较高。超标的15批次种植业产品中,有10批次样品为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占超标总数的66.7%。其中,蔬菜中的超标农药为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三唑磷、乙酰甲胺磷,水果中的超标农药为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茶叶中的超标农药为乙酰甲胺磷,鸡蛋中的超标药物为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和诺氟沙星,水产品中的超标药物为氧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孔雀石绿。二是部分常规农兽药残留检出频次高,15批次样品超标。有4批次蔬菜、3批次水果中检出常规农药残留量超标,超标农药为倍硫磷、咪鲜胺、甲维盐、嘧霉胺、噻虫嗪、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有2批次猪肉样品中检出常规药物磺胺类残留超标,1批次鸡肉样品检出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超标;有5批次水产品检出常规药物恩诺沙星、磺胺嘧啶、氟苯尼考超标。另外,部分农兽药残留虽未超标、但检出频次较多,存在安全风险,主要是蔬菜中的噻虫嗪、烯酰吗啉、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水果中的腐霉利、噻虫嗪、吡唑醚菌和多菌灵,茶叶中的啶虫咪、噻虫嗪、多菌灵和吡虫啉,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的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和磺胺嘧啶。三是同一样品中检出多种农兽药残留。在同一个蔬果样品中同时检出5种以上农药的样品有83批次,蔬菜以豇豆、辣椒居多,水果以香蕉、甜瓜居多;在同一个鸡蛋中同时检出2种兽药的样品有18批次,虽然未超标,但药物残留总量较大,存在潜在风险。四是部分品类风险较大。豇豆、扁豆角、四季豆、山药、韭菜、菠菜、茎用莴苣等蔬菜和香蕉、甜瓜、芒果及绿茶均有残留超标,畜禽产品中猪肉、禽肉、禽蛋均有药物残留超标,水产品中鲤鱼、鲶鱼、斑点叉尾鮰、大口黑鲈、鳊鱼超标率偏高,风险相对较大。五是问题产品多来自于流通环节。除畜禽产品的超标样品来自于养殖场和屠宰场外,种植业农药残留超标样品、水产品禁停药物超标样品均系市场流通环节抽取,风险管控难度较大。

  针对例行监测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溯源处置和监督抽查,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地要举一反三,跟进开展问题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和巡查暗访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要加强用药指导,严格禁限用农兽药销售和使用监管,加大科学用药宣传培训;要加强与市场准入工作的衔接,及时将市场环节的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跟进了解处置情况,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督促农产品凭票验证入市,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相关市州调查处置情况请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梁红梅,电话:18273191955,邮箱:15891022@qq.com。

  附件:1.各市州第二次例行监测蔬菜合格率情况表

        2.各市州第二次例行监测水果合格率情况表

        3.各市州第二次例行监测茶叶合格率情况表

        4.各市州第二次例行监测畜禽产品合格率情况表

        5.各市州第二次例行监测水产品合格率情况表

        6.第二次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清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7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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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7/t20230712_29399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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