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能源安全生产工作,7月7日上午太湖县召开生态能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社会事业促进股、生态能源办工作人员、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发展)中心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大中型沼气、秸秆能源颗粒企业、标准化收储中心负责人,全县沼气生产工等近60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了农业农村局91号文件,解读了安全生产相关政策,部分乡镇中心进行了交流发言,对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对2023年生态能源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乡镇中心、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和培训,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要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生态能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农村沼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摸清农村沼气设施底数,持续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农村沼气设施报废和安全处置工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会议强调,各乡镇中心、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守牢生态能源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马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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