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至30日,由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银宏带队,率汶川、理县、红原、小金和若尔盖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以及州委农办督查室、秘书科、州农业农村局产业园区科负责人,赴宜宾市兴文县、长宁县考察学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先进经验。
考察组实地查看了兴文县、长宁县4个智慧现代农业园区,听取了两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经验介绍,进行了现场交流。并召开座谈会安排部署全州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早抓创建。州、县(市)党委农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把乡村振兴先进县(市)、重点帮扶优秀县(市)创建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会后立即谋划推进。在创新体制机制上,要借鉴宜宾市,成立由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优化方式方法上,要建立“一月一清单”“一月一例会”“一月一督查”“一月一交账”“一季一拉练”五个一工作制度;在强化工作力度上,以分解任务、定期碰头、按时交账、现场拉练、督导督查、加大宣传的方式,强化工作推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二是要分析研判,对标对表,专班推进。各县(市)要设置创建工作推进小组,抽调县(市)委、政府、组织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创建工作。州、县(市)、乡(镇)要围绕考核指标再梳理、再研判、再研究,一定要对乡村振兴“考什么”“怎么考”等问题弄清楚、搞明白,要对照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确定创建任务清单,明确节点性重点工作。及时查找扣分风险点,找准问题,能够自行解决的,想方设法、增添举措解决好,对确需州委、州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分管州领导报告,确保不因工作对接不到位、工作方向不准而被扣分。组建工作督查组,对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将各乡(镇)创建工作专项考核结果与联系县级部门挂钩,实行量化评分,鼓励工作“争抢拼”和创先创优。
三是要实心干事,科学作为,狠抓落实。州、县(市)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州、县(市)委农办、组织部要牵头抓好辖区内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分类考评工作,将日常监测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州直牵头部门、县(市)领导、县级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到省级对口部门汇报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县(市)委农办要统筹督导省、州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的实施、推进和监管,按实施方案完成实施。州、县(市)、乡(镇)上下要形成一盘棋,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工作合力,聚焦目标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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