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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法规处三项措施拓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面

发布时间:2023-06-23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厅法规处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有效拓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面,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加强指导。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复转军人、新乡贤、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扩充,拓展示范户培育面。二是注重培训。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与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有机结合,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项目,组织开展法治素养能力提升培训,拓宽法律法规知识面,提高普法宣传讲解和矛盾纠纷调处能力。三是示范引导。通过给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挂牌,增强荣誉感,充分调动争当示范户的积极性,推进个性化、差异化、菜单式学法用法,引导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截至5月下旬,各(市、县)已拓展培育对象累计3027户,完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1401人,已对部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挂牌。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306/t20230619_4149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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