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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

发布时间:2023-06-23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8号)、《财政部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资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46号、财农〔2022〕46号)精神,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89000万元,要求我省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以及财政部下达我省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预算1289000万元,同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市、区),资金重点支持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开展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奶业振兴与畜禽健康养殖、国家保种场保护、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高素农民培训育、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项目、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面。

  印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明确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明确实施内容、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监管措施,分市、县(市、区)下达任务清单、绩效目标,为市、县(市、区)组织实施项目提供遵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农业科技和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质量显蓍增强,年初预定绩效指标全部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精神,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88511万元,要求我省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支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以及财政部下达我省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预算88511万元,同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市、区),资金主要持耕地轮作试点、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渔业增殖放流、深松整地、化肥减量行动、退化耕地治理。

  印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明确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明确实施内容、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监管措施,分市、县(市、区)下达任务清单、绩效目标,为市、县(市、区)组织实施项目提供遵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年初预定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开展耕地轮作试点180万亩。秸秆利用率达92%,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七连降”。继续在17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广面积170万亩以上。放流经济鱼类2.22亿尾,大鲵2118尾,中华鲟15尾,胭脂鱼500尾。落实退化耕地治理任务面积15万亩,落实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试点任务5个。完成农机深松(深耕)整地作业面积563.7万亩(深松作业 47.5万亩、深耕作业516.2万亩)。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三、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7号),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4697万元,要求按规定统筹用好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组织实施好动物防疫工作,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强制免疫补助、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扑杀补助等3个方面,其中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采取因素法进行测算分配;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按照2021年全年养殖环节病死猪处理数量等进行分配;扑杀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2022年全省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下达的预算包括动物防疫补助经费24697万元,其中:强制免疫补助17416万元,无害化处理补助7281万元。

  及时下达绩效目标,其中年度目标为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三级指标为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以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544129头;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7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年度资金执行率≥90%;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90%。

  印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明确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明确实施内容、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监管措施,分市、县(市、区)下达任务清单、绩效目标,为市、县(市、区)组织实施项目提供遵循。2022年8月11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全省动物防疫项目工作的通知》(皖农医函〔2022〕336号),重点对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要求各地强化项目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加强过程管控,确保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按时完成;结合每年的春秋防调研检查,将动物防疫经费的规范使用、管理作为调研内容,对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提醒;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部分市县疫苗使用及经费开展审计抽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及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进行调度,密切关注各地在转移支付进展情况,通过工作群及时提醒各地加强项目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通过项目实施,省级及时采购猪O型灭活疫苗797.78万毫升、猪O型合成肽疫苗1178.51万毫升、牛羊O-A型灭活疫苗715.18万头份、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22450.65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755.02万头份。全力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和补免工作,全年共免疫家禽禽流感6.39亿羽、家畜口蹄疫4368万头(只)、羊小反刍兽疫1009万只,达到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超过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完成全省近1.25万名购买村级防疫员劳务和防疫服务费用发放与支出。完成省级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及疫病监测任务。推进全省种猪场种猪伪狂犬病净化工作,统一采购372万头份猪伪狂犬病疫苗免费发放到种猪场开展净化免疫。完成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612765头,完成目标任务处理数的104.44%,拨付补助经费7281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全省2022年度动物疫情的总体稳定,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四、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28号),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455151万元,省财政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14990万元。设定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新建高标准农田408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同步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根据我省农田建设任务,2022年共计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455151万元,用于支持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绩效目标上,根据中央下达我省的建设任务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和分解绩效目标,压实各地责任,统筹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修订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总体上全面完成。一是新建高标准农田408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同步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五、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26号),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8170万元,其中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资金6112万元,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建设项目资金2058万元,下达绩效目标为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11799亩、建成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数94个。

  在主体自愿申报、市县逐级审核的基础上,省级采取因素法方式对资金进行分配测算,支持南谯区、宣州区、贵池区、大通区等4个区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20875亩、资金6112万元,支持定远县、金寨县、五河县、全椒县、黄山区、舒城县、太湖县、颍上县等8个县区购置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数103个、资金2058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农业农村部下达的总体绩效目标为“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65号)等有关要求,根据任务清单和《安徽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通过实施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项目,继续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有力提升了水产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极大提升了水产品加工能力和冷藏保鲜能力,为水产品稳产保供、产业融合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注入了强大动力,助推了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省水产品产量245.5万吨,同比增长3.8%;实现渔业产值1101亿元,同比增长8.1%,完成水产品加工总量23.5万吨,同比增加2.3万吨、增幅10.7%,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100%。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六、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10号)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19号)部署要求,我省2021年12月7日、2022年7月13日,分别下发《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1203号)和《关于下达 2022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762)皖号,共计下达项目资金13067万元,分解下达至全省75个县(市、区)。主要支持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以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并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指标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全面加强资金绩效监控,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当年或下一年度资金预算、调整完善奖补政策的重要依据,确保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我省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708个行政村,完成整村推进行政村当年完成农村户厕改造84333户,远超550个行政村和7.5万户的年度绩效目标。改厕设施合格率≥95%。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初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项目区农民满意度≥95%。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小麦赤霉病防控)

  (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财政部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财农〔2022〕15号、皖财农〔2022〕333号),安排5000万元用于小麦赤霉病防控。用于支持全省35个小麦主产县(市、区)赤霉病防控工作。

  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定,结合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与防控实际情况,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资金按照支持粮食生产、绿色防控的原则,支持35个小麦主产县等防控小麦赤霉病,其中:小麦赤霉病应急防治补助资金4220万元,小麦赤霉病绿色防控示范资金780万元。设置绩效指标:小麦赤霉病防控任务完成高质量完成,防控面积不少于500万亩次,化学除草面积不少于100万亩,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确保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5%以内;绿色防控覆盖率≥53%;统防统治覆盖率≥48%;年度资金执行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85%,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小麦赤霉病防控面积635万亩次,化学除草面积189万亩,高质量完成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全面控制了赤霉病大流行态势,小麦赤霉病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5.78%,统防统治覆盖率57.7%。年度资金执行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85%,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八、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一喷三防)

  (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财政部下达我省第二批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小麦“一喷三防”)资金20300万元(财农〔2022〕44号、皖财农〔2022〕426号),用于小麦穗期“一喷三防”补助。对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小麦病虫防治工作实际,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二批)资金按照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小麦种植面积因素,将小麦穗期“一喷三防”补助资金分解下拨至小麦生产市、县(市、区)。设置绩效指标:小麦“一喷三防”实施面积不少于4269万亩,有效延长灌浆期,遏制病虫暴发流行,增加粒重,重灾区少减产、轻灾区不减产、无灾区能增产;小麦病虫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50%,年度资金执行率≥90%,服务对象满意度≥85%,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全省完成4280万亩小麦“一喷三防”作业。小麦病虫害防治统防统治覆盖率达62.3%。小麦灌浆时间延长3-5天,平均千粒重40.9g,平均容重775.3g/L,不完善粒2.2%,小麦品质提升、单产增加。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57.7%。年度资金执行率98.03%,服务对象满意度≥85%,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九、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徽省农作物大病虫害防控资金)

  (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财政部下达我省第四批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1900万元(财农〔2022〕57号、皖财农〔2022〕788号),用于支持全省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和农区蝗虫等农作物疫情等防控。

  对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我省水稻、玉米生产实际和农区蝗虫发生情况,将资金全部用于开展防治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和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设置绩效指标: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不少于190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43%,防控效果符合防控指标,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发现新病虫疫情;年度资金执行率≥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服务对象满意度≥85%。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245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7.7%。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农作物重大病虫的危害,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发现新病虫疫情,为确保我省粮食生产安全做出了重要保障。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服务对象满意度≥85%。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十、安徽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促壮稳产、防灾增产)

  (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财政部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财农〔2022〕15号、皖财农〔2022〕333号),安排9600万元用于小麦促壮稳产、防灾增产,分区域设定下达绩效目标。围绕小麦促弱转壮,落实春季田管理、追施返青-拔节-孕穗肥、化学除草、赤霉病防控、春季网络培训、小麦苗情监测、印发春季小麦田管技术指导意见等系列措施。

  支持15个地市,62个小麦生产县(市、区),按照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本地区小麦生产实际情况,开展返青拔节肥追施、化学除草、清沟理墒、赤霉病防控等系列促弱转壮稳产、极端天气应对防范和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防治工作。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在71个区域(9个地市本级,62个县市区)开展返青-拔节肥追施、化学除草、清沟理墒等系促弱转壮工作,累计面积2300.7万,完成率109.6%;全省小麦生产呈现“面积增、单产增、总产增、效益增”的“四增”态势。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十一、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抗旱、保障秋粮稳产丰收)

  (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6日,中央下达我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转移支付预算43500万元(财农〔2022〕75号),用于高温干旱抗灾生产、保秋粮丰收。我省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将资金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到市、(县、区),重点支持抗旱救灾与促秋粮稳产。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高温干旱保秋粮丰收的通知》,通过救灾资金投入,确保秋粮丰收。加强督导调度、监督检查,组成2个核查组,对部分市县区进行现场抽查,对项目资金执行存在进度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推进立行立改。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使安徽秋粮生产经受住了我省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高温干旱灾害挑战,较好完成了中央下达我省的绩效目标,受灾地区农业生产得到快速恢复,较好完成了秋粮稳产的目标任务。支持抗旱救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809.4万亩,秋粮作物抗旱稳产3509.97万亩以上。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十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油补资金”)下达我省22354万元,统筹用于推动全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其中,通过因素分配法,安排20994万元支持16个设区市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水产种业能力建设、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渔业数据化建设、渔业资源养护、渔业渔政设施设备建设等;根据工作需求,安排省级1360万元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主要养殖品种遗传性状测定、渔业环境监测、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品牌推介等公益性服务。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各地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印发《关于加快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同时,将渔业发展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的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牵动作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结合《安徽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通过实施油补政策支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现代渔业设施设备建设、渔业资源养护等方面发展,有力提升了水产养殖综合生产能力、渔业绿色健康发展水平、渔政管理执法能力等,为水产品稳产保供、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增收注入了强大动力,助推了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十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0月29日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18898万元;于2022年7月13日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14664万元,共计33562万元用于支持2022年度256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省级及时下达资金、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优先支持原享受国贫政策20个县共256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进度79%,建设周期一年半,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十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

  (一)基本情况。

  2022年3月,财政部下达我省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6600万元(财农〔2022〕23号),用于支持11个县(市、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省及时将资分解下达到有关县区,同时设置绩效指标: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11个,试点覆盖面达到100%,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验收通过率达100%;年度资金执行率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85%;建立宅基地管理长效机制,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试点地区建成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11个,试点覆盖面达到100%,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县级验收通过率达100%,服务对象满意度≥85%,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长效机制。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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