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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支持农牧“科技小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推广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通知》(教研厅函〔202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支持农牧“科技小院”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科学技术引领,大力培养本土人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和研究生服务“三农三牧”,构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农牧“科技小院”新模式,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任务目标

    通过系统性支持农牧“科技小院”建设,引导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立足生产一线需求开展科学研究, 着力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一批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解决一批产业发展实际问题。2023年,支持“科技小院”建设50个以上;2024年,支持“科技小院”建设70个以上;2025年,支持“科技小院”建设100个以上,力争实现全区旗县(市、区)农牧“科技小院”建设全覆盖。    三、主要措施    (一)支持基础建设,夯实研发条件。支持“科技小院”参与实施耕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升“科技小院”试验田质量,倾斜水肥一体化、浅埋滴灌、膜下滴灌和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等项目,提高试验田“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支持“科技小院”承担“看禾选种”平台等项目,针对生产实际问题,与农技员和农牧民开展田间研究,抓住要害、找到规律,集成创新高产高效技术,开展生产验证和应用推广,推动“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使农牧业科技创新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突出优势产业,助推产业升级。支持“科技小院”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示范推广基地,重点开展肉牛、奶业、玉米3个超千亿产业和肉羊、饲草2个超500亿产业以及马铃薯、大豆、小麦、水稻、向日葵、蔬菜、杂粮杂豆、羊绒8个过百亿产业的科技创新和成果就地转化,形成政府、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农牧户一体协同的农牧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模式。支持“科技小院”参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通过零距离、零时差、零门槛、零费用等方式服务农牧民,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提高实用技术到位率。    (三)聚焦重点领域,破解发展瓶颈。支持“科技小院”聚焦羊草、柠条、苜蓿等栽培利用前沿热点、关键核心技术卡点、产业发展升级痛点及乡村建设发展重点,长期扎根生产一线,针对羊草、柠条栽培加工利用等实际问题选题研究,在农民地里开展试验示范,直接解决生产问题,培养一批专业知识广、实践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现代农牧业科技人才,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造就一批爱农牧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加快成果转化,推动社会化服务。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和优质高效增粮行动等项目,支持“科技小院”开展先进种养技术、生产加工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动“科技小院”与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深度合作,促进成果快速转化。建立“科技小院”出技术,龙头企业出资金、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跟进、农牧户参与的合作机制。支持“科技小院”参与整乡整村集中连片社会化服务,发挥“科技小院”科技优势,引导社会化服务由代种代养、代管代收等产中服务向产前、产后拓展延伸,为农牧户提供科技服务,带动小农牧户节本增产、提质增效。    (五)推进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支持“科技小院”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耕地轮作、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不同厚度强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等试验示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研究,研发减碳增汇型农牧业技术,增强农田储碳固碳能力,推动畜禽养殖低碳减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农牧厅成立支持“科技小院”建设推进专班,牵头组织实施,开展绩效评估,进行指导监督。各盟市农牧部门要制定相应方案,协调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牧户等共同参与“科技小院”建设。    (二)加强协调推进。围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加强与教育、科协等部门协调合作,引导各类资源向“科技小院”重点研究方向集聚。统筹优化当地各类资源配置,优先向“科技小院”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特色产业实用技术倾斜。    (三)加强考核评价。自治区农牧厅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地支持“科技小院”农牧业资金项目和“科技小院”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开展“十佳助农”科技小院评选活动,并予以补助资金支持。    (四)加强总结宣传。深入挖掘农牧“科技小院”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农牧“科技小院”宣传报道,营造“科技小院”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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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nmyw/202306/t20230620_2335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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