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补齐湖南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短板,提高农机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和助力全面乡村振兴,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一体化试点要求,结合湖南实际,经商我省财政厅,决定开展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揭榜挂帅。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研发时间及内容
研发时间:从2023年起至2024年止,研发难度大的可适当延长。
研发内容:重点开展农机装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粮油生产薄弱环节装备及技术改进,研发丘陵山区特色作物急需的中小型机械和畜禽、水产养殖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等。创新研发项目共28个,具体见《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任务清单》(附件1),其中丘陵山地高性能通用动力底盘项目系配合湖南省科技部门揭榜挂帅,本次不再征集研发承担单位。
二、奖补资金及用途
农机创新研发奖补资金总额为18000万元,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安排见附件1。奖补资金可用于设备、材料、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知识产权事务、机具熟化推广等直接费用和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不得超过直接费用预算的10%。间接费用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25%。奖补资金由湖南省财政分两次拨付至研发单位,项目确定后即拨付60%,剩下部分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1.申报单位。鼓励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湖南省内农机生产企业申报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强科研能力和较好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农机生产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同时提供上年度贴花审计报告。
2.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应填好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申报表、诚信承诺书、项目推荐表、资质佐证材料等,相关表格见附件2。湖南省内农机生产企业直接向湖南省农机主管部门申报;高校、科研院所、农机研发中心等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后向湖南省农机主管部门申报。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
3.受理时间。2023年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分别邮寄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电子文稿同步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
4.组织评审。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湖南省财政厅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各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自主研发创新和振兴民族工业重任,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早见成效。要加大相关工作宣传报道,积极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鼓励市县和单位安排必要经费,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资金使用指导和监督责任,执行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况主动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适时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重大突出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暂停、终止项目实施等措施。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未完成项目考核指标的,将部分或全部收回奖补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加快成果转化。研发成果应优先在湖南省转化。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明确共同承担创新机具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任务的意向合作单位。创新机具应进行工业设计、建设中试基地、推进批量生产;市场售价总值不低于创新研发奖补资金;按要求安装北斗智能监测终端或辅助驾驶系统,作业数据能直接传输到湖南省农机化服务平台。
联系人: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周洋,0731-85521950;邮箱:hnnjhglc@163.com;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邮编410005。
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黄林,13548752323;邮箱:hnnjcyb@126.com;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6号,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任务清单
2.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相关附件
附件1: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任务清单.doc附件2: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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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6/t20230613_29374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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