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8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在社会组织自愿报名、有关部门推荐申报、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同意对接的基础上,274家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形成结对帮扶。两部门同时发布结对帮扶名单并要求执行。
通知明确,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引导社会组织将工作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变,推动社会资源进一步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聚集,促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通知强调,要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和工作实际,立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养老、消费帮扶或多样化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要针对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搭建项目对接平台,促进帮扶项目落地实施。要选树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推动形成社会组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良好局面。
通知指出,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结对组织工作,指导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充分尊重社会组织意愿,在项目设计、实施、退出过程中,不搞行政摊派,不下指标任务,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建立健全跟踪监测机制,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工作实效、任务完成情况对结对帮扶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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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306/t20230613_61861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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