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4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其中提出,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强调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施补充耕地项目。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副司长杨祝晖介绍,针对个别地方不顾立地条件强行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通知》在原有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占补平衡项目的基础上,从保护生态系统的角度,进一步明确对于坡度大于15度的区域,原则上不得新立项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群众意愿确需开垦的,必须经县级论证评估、省级复核认定具备稳定耕种条件后方可实施,对于主要以抽取地下水方式灌溉的区域,不得实施垦造水田项目。
《通知》还对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的原则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压实市县政府补充耕地责任,强调了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要立足县域内自行挖潜补充,确因后备资源匮乏需要在省域内进行调剂补充的,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
《通知》强调,省级要加强统筹,坚决纠正和防止在利益驱动下单纯追求耕地补充指标、不顾立地条件强行开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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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306/t20230616_61880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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