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2﹞23号)要求,结合2023年种猪常温精液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安排,2023年5月9日,贵州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一行3人到松桃县松桃德康农牧有限公司开展种猪常温精液监督抽检和技术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种猪生产水平。
抽检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与旧畜牧法的区别、抽检依据的标准《种猪常温精液》GB 23238—2021进行现场讲解,并与松桃德康农牧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员对种猪常温精液的生产、产品包装、保存和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注意事项进行交流探讨,建议参照《猪常温精液生产与保存技术规范》GB/T25172—2010标准进行精液生产,提高种猪常温精液质量。
此次,在松桃德康农牧有限公司(盘石扩繁场)共抽检10头公猪20份常温精液样品,带回实验室开展检验。
铜仁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松桃苗族自治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有关负责人参加。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cdjsystcmy/202305/t20230511_79654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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