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机鉴站〔2023〕31号
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202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投档产品现场演示评价已结束,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有关企业应对公告中涉及本企业产品的信息进行复核,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承担责任。因投档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四川省202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投档产品审核结果汇总表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3年6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6/8/04370917361c4db1ab43fcf7811743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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