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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3-06-10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 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郎农(农药)罚〔2023〕1号

  杨新毅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杨新毅

  杨新毅

  2023年3月1日上午,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收到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关于在当事人门店检查发现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违法线索,在当事人门店,执法人员接收线索,现场农药“燕化优满® 40%噻呋·己唑醇悬浮剂”的生产日期为20200104,质量保证期二年,数量为35袋(10毫升/袋),已超过包装标注的质量保证期。购进该批次40%噻呋·己唑醇悬浮剂50袋,进货价格0.8元/袋,在农药过期前售出15袋,销售价格1.2元/袋,过期后农药未售出,违法所得0元,过期农药货值为42元。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公开网址:https://www.ahl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587399.html

  

  2

  郎农(农药)罚〔2023〕2号

  郎溪县叶盛农资经营部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郎溪县叶盛农资经营部

  叶成保

  2023年3月1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门店,在其货架旁发现标签为“菜欣® 75%二氯吡啶酸可溶粒剂”(生产日期:20201005,质量保证期:二年)的农药,共58袋,已超过包装标注的质量保证期。该过期农药售价3.0元/袋,货值金额为174元,违法所得0元。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

  公开网址:https://www.ahl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587399.html

  3

  郎农(农药)罚〔2023〕3号

  施和平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施和平

  施和平

  2023年3月27日,郎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郎溪县新发镇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在当事人门店,执法人员发现农药“圣瑞农® 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39袋(2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1/03/24,质量保证期二年,农药登记许可证号:PD20086010)超过了该农药包装标明的质量保证期。购进该批次圣瑞农® 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4件(每件40袋),进货价格7.0元/袋,在农药过期前售出3件(3*40袋)加1袋,销售价格8.0元/袋,过期后农药未售出,违法所得0元,过期农药货值为312元。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公开网址:https://www.ahl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587399.html

  4

  郎农(种)罚〔2023〕5号

  郎溪县梅渚镇何琼农技推广服务站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案

  郎溪县梅渚镇何琼农技推广服务站

  何琼

  2023年4月3日下午,郎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支队的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农资门店,发现其拆袋销售玉米种“淮河10号”、“沃玉3号”。当事人拆袋散称销售玉米种的行为属于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公开网址:https://www.ahl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587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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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782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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