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农牧局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聚焦优化品种、提升品质、培育品种,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牧产业发展,围绕“麦菜薯 牛羊乳”优势产业,开展农牧业产业大县示范打造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引领落实、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资金支持等优势,助推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调度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为更好履行职能职责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路径。二是局党组成员多次深入各旗县市区,围绕“麦菜薯 牛羊乳”等农牧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督导,跟踪问效。三是围绕我市农牧业发展实际,编制印发《乌兰察布市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等,为开展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引。
二、发挥政策引导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充分利用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引导带动功能,扶持精深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激发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壮大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托农牧业产业化项目,优先补贴生产加工薄弱环节,支持燕麦加工企业、脱水蔬菜加工企业、马铃薯加工企业、牛羊肉加工企业建设生产车间、生产线等。2023年已争取到各类项目资金6900万元,优先用于马铃薯、燕麦、肉牛产业,技改扩建、扩大产能,发展精深加工。
三、开展技术服务
一是开展农牧业技术培训,组织春耕备耕农资经营主体规范经营、种植大户专业素质能力提升、高品质奶牛种公牛培育新技术开发应用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观摩等各类农技培训25期,培训经营主体负责人、农牧民3500余人次。二是指导生产实践,各产业科技特派员团队深入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田间地头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线上培训等方式累计开展科技培训指导服务360余次、覆盖农牧民5800多人次。三是强化新技术应用,积极推广马铃薯水肥一体化智能施肥技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牛羊饲养节本增效技术、肉牛同期发情人工授精技术等,鼓励引导农牧民更新观念,提升技能,切实解决生产难题。
四、强化品牌建设
一是利用各类广告媒介开展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在“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电视、报刊媒体,航空、铁路、公路、公交、商超、网络等媒体投放了近3000块(次)的广告宣传。二是引导、吸纳更多企业、产品纳入“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旗下。截至目前,“原味乌兰察布”品牌授权企业达到83家,用标企业已达38家,用标率46%,覆盖230余种产品。阴山优麦、兰格格、薯都凯达等重点企业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均有了10-50%的涨幅,“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为经营主体提供沟通交流和精准对接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二十二届绿色食品博览会、意大利国际果蔬展,来自兴和县的亚麻籽油和芽代营小米获二十二届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组织用标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青岛、杭州等大中城市参加各类展会并作品牌专题推介;在北京、呼和浩特、乌兰察布市打造了4家“原味乌兰察布”名优特产旗舰店,日均营业额达1.5万元以上。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一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鼓励主体通过参与评选示范社、家庭农牧场示范创建、申报国家农牧业生产发展相关项目,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经营规模、延长服务链条,不断增强其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截至目前,培育家庭农牧场3361家,市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196家;全市注册类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5808家,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403家;社会化服务组织654家,社会化服务面积50万亩次。二是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88家,其中自治区级以上37家,有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32家,紧密型利益联结率61%,共辐射带动近10万农牧民。
六、保障生产安全
一是加强重大病虫害预警、气象预警,及时沟通对接气象、应急等部门,指导各旗县市区提前落实好各项防灾减灾措施,早谋划、早动手、早准备,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和农事指导,截至目前,发布气象预警5期(联合气象局)、土壤墒情12期、病虫害预警1期;二是扎实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春防累计免疫2368万头口只羽次,免疫进度为100%。全市流调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羊痘等动物疫病30种,共流调规模15397场次,涉及畜禽2587.82万头只羽次;散养户319.88万户次,涉及畜禽4440.7万头只羽次,未发现重大动物疫病;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农机检修,检修机具85401台,检修保养率达100%。四是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和速测检测3337次,合格率100%;五是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81次,检查经营主体750余家,办理农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16起,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wlcb/202306/t20230602_2325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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