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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0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沼“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定于2023年6月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学习

  各市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担负起守住农业安全发展底线的责任。组织农村沼气工程运行单位、户用沼气池用户等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进一步树牢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安全红线意识。

  二、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科普宣传

  各市要积极推动农村沼气安全下乡入村,通过发放明白纸、宣讲法律规定、制作安全小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活动。推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广泛参与农村沼气安全知识线上问答活动,普及规范建设、安全操作、科学施救等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常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多角度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科普宣传。

  三、深入排查整治农村沼气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各市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农村沼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户用沼气和农村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闲置沼气池安全处置,同时填报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手机APP小程序。

  四、认真组织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各市要把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管理作为应急处置重要内容,根据农村沼气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围绕生产现场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预案启动、现场人员疏散、紧急救治等环节,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组织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现场演示活动,推进农村沼气设施及配套产品处置技术培训指导,切实做好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科学处置。

  五、扎实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市要结合地方实际开展科普宣传等活动,加大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宣传推广,推介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播放具有行业特色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科普作品。

  请各市高度重视、精心推动,积极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于2023年6月27日前将2023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厅科教处和省农业生态保护中心。请各市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图片等资料,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请于6月5日前报送至省农业生态保护中心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联系人:张文喜0351-8235102

  电子邮箱:sxsnytkjc@163.com

  (二)省农业生态保护中心

  联系人:刘永岗田旭0351-4079947

  电子邮箱:sxncny001@163.com

  附件:1.2023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要求

  2.2023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报送表

        3.2023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6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5/202306/t20230606_8691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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