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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0     来源: 北京市农村农业局     作者:佚名    

  一、政策出台背景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国家为了实现保护和发展农业的目的,对农业保险给予一定政策和资金扶持。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2007年开始,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运行,已经成为保障农民利益、保护农业生产、维护农村稳定的“减震器”和“稳定剂”。为规范市场运行,北京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通过统一颁布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条款,指导保险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2023年认真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基层需求,修订印发《北京市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

  二、政策内容

  《北京市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涉及全市推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44个,其中种植业23个,包括小麦、小麦种植附加完全成本、玉米、玉米种植附加完全成本、水稻、豆类、露地蔬菜(叶类、根茎类蔬菜、茄果类及其他类蔬菜种植)、秋播大白菜、苹果、桃、梨、柿子、樱桃、枣、葡萄、杏、西瓜、西瓜种植附加人工成本、核桃、李子、中药材、密植园果品、露地花卉;畜牧养殖类15个,包括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种猪、仔猪、肉鸡、肉鸭、渔业、蛋鸡、蛋种鸡、肉种鸡、肉牛、犊牛、种公牛、蜂业气象指数;农业财产类4个,包括温室大棚、果树树体、密植园树体、农机综合保险;价格保险2个,包括生猪价格指数、生鲜牛乳目标价格。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zcjd/32611084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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