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属地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检查工作已正式启动,截止目前共完成了4家单位的检查。
我国农药实行登记制度,《农药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登记试验应当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涉及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残留、环境影响等5个试验领域。农药登记试验是农药登记工作的基础,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因此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监管工作尤为重要。
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科学、规范、真实、可靠,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关于加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综合执法总队、北京市植保站(北京市药检所)和各区农业农村局,在2022年开展检查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明确检查重点、完善本年度工作安排。在检查中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核查试验场所、调阅档案、质询等形式开展检查。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介绍相关工作
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药检所)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梳理检查要点,邀请行业内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针对试验单位试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场签订《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检查发现问题事实确认单》,要求被检查试验单位按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书》,并提供整改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检查安全
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对辖区内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进行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管,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农药登记试验整体水平。
核查试验场所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snxx/gzdt/32611890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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