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厅法规处以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主线,紧盯普法、执法两个关键,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边提升,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进村入户了解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现状,精准分析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座谈、走访发现个别县(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佳,尤其未设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县(区)对此项工作重视不足,部分县(区)仅把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主体,没有广泛地从农村大中专毕业生、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人民调解员、文明示范户、网格员中遴选“头雁”加以培育。厅法规处及时下发督导督办函,督促各地按照《关于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选好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程序报送审核备案,授牌认定,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有机结合,分层次、按比例、有序推进培育工作。同时,要求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建立“一对一”培育台账,指导示范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知识,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及“三农”政策,引导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紧盯短板分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问题,多措并举提升能力水平。当前,除“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区域外,全区共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7个。调研发现,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人均年办案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此,厅法规处督促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认真落实《宁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宁夏开展全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方案》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及时核查违法线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执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维护好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组织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厅法规处将持续用好调查研究这块“传家宝”,持续跟进问题整改、认真总结经验成效、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激活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以坚实法治保障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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