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统计局、林业和草原局、西藏农牧科学 院、西藏农牧学院,各地(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加强技术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土壤普查办”)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了技术专家,各单位积极响应《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土壤普查技术专家的通知》(藏土普办发〔2022〕4号)要求,推荐了相关专业专家,经区土壤普查办反复研究筛选,确定了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专家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专家名单及证书编号
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5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gsgg/202305/t20230523_356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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