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辽宁省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残留)等监测计划,5月7日-8日省农业农村厅对沈阳市饲料兽药畜产品安全进行了监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全力做好协调保障,配合完成抽样工作。
此次抽样严格按照(NY/T 1897-2010)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执行,抽检均为屠宰环节,共抽取样品共计50批次,包括猪肉18批次,牛肉15批次,羊肉2批次,鸡肉10批次,猪肝5批次。
抽检结果沈阳市所有样品均为合格。
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105/t20210531_4139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