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要求,经公开申请、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现确定第二批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5个、省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1个、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单位2个(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5/25/c816c2c1816e45a0b558db9c19fea85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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