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社会评价对我厅提出的意见建议共25条,其中非建设性意见建议5条,将10条同类意见建议合并为5条,最终形成建设性意见建议15条(本系统干部职工意见建议9条,定点帮扶意见建议3条,落实整改评价3条)。为做好我厅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本系统干部职工意见建议
1.钦州市钦南区有关人员提出“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设立专项项目资金(或在自治区动物防疫资金增加此类资金用途)解决村级防疫员(防治员)的养老问题;加快研究村级兽医养老等问题的解决方法或政策”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今年继续在动物防疫经费中安排1400万元,用于在南宁市隆安县等20个县(市、区)实施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到年底试点工作累计覆盖全区14个市的47个县(市、区)。二是指导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整合原有的村级防治员,逐步将村级防治员身份转变为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雇员、业务员或者社员,实行企业化管理,获得薪酬。三是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扩大兽医服务内容,让村级防治员参与企业兽药饲料销售、兽医出诊服务、有机肥销售等经营性服务活动,从中获得报酬,提高人员待遇。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兽医处
2.北海市海城区有关人员提出“尽快理顺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职能;机构改革后,存在部门权责不清晰,区厅下发的工作任务到县一级很难实施,建议进一步理顺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同时兼顾县级的实际情况”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沟通,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在结合基层实际的前提下部署开展工作。二是主动配合自治区党委编办,到基层开展机构改革工作调研,全面掌握基层情况,在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理顺职能职责,配合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3.南宁市上林县有关人员提出“一、建议加大对国家脱贫县的帮扶力度,尤其是产业帮扶。二、对指导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工作方面不满意事项:产业发展谋划方面指导不到位,产业政策出台较迟。三、对在推动水果、桑蚕、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方面不满意事项:茶叶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成效不佳。”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加大对国家脱贫县的帮扶力度方面:一是指导国家脱贫县修订完善县级“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选取1—2个特色产业作为主导产业,推动国家脱贫县农业产业发展。二是调整完善产业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提高脱贫户发展产业积极性。三是举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业务培训班,对脱贫地区从事产业发展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谋划指导方面:一是组织召开全区农业产业强镇认定指导会,指导全区各市县创建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以点带面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发展。二是召开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推进会,指导全区各市县找准主导产业,做好特色产业项目储备,研讨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茶叶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方面:一是出台关于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广西六堡茶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全区相关市县发展茶产业的指导和支持,完善配套政策。二是推动自治区领导率队,在区内开展六堡茶产业发展调研活动,摸清产业发展短板,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乡村振兴办
4.南宁市马山县有关人员提出“减轻基层负担、基层农业农村局普遍呈现干部老龄化人员断层,业务量激增的现状”的建议意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减文控会,能单独发文的不联合发文,可发可不发的不发,严控发文数量,采取错文通报等形式提高文稿质量;采取合并、套开、视频会议形式,加强会议统筹整合,提倡开短会、开小会,避免重复开会、层层开会。二是大力破除过度留痕。统筹各项工作任务督查,科学分解、合理安排,杜绝重复布置、多头报送数据材料等问题。三是规范调研。大力推进主题教育调研走深走实,坚持问题导向,提倡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摸实情、听实话,坚决杜绝走过场、做样子,严禁把调研工作变成层层要材料,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措施、务实举措,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5.钦州市浦北县有关人员提出“绩效下达任务要早些,要根据市县级具体情况下达任务”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研,深入了解市县任务实施情况。二是督促各考核单位结合历年指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精简指标考核内容及程序,加快下达考核任务。三是对已经下达考核任务的,督促各考核单位尽快形成考核方案,争取乡村振兴考核方案比往年至少提前一个月报自治区绩效办。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
6.崇左市扶绥县有关人员提出“针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具体指导,特别是农机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全区执法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家和师资库,组织开展1次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开展2期以上全区农业执法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开展1次农机安全执法效能提升工作行动,切实加强全区农机领域安全执法工作指导与帮扶,有力提升农业综合执法尤其是农机执法领域的执法效能。三是发布一批安全生产及各领域执法典型案例,有效指导基层执法办案。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7.贵港市平南县有关人员提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执法体系,尤其是县级大队的建设,要强调先有独立的执法队伍,再谈局队合一,有独立的执法队伍,以局的名义执法。才能有更强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果。盼厅机关与区编制机构沟通协调,解决机构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提升执法能力。”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三定”方案,深化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一支覆盖农业农村有关领域,自治区、市、县三级体系完备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110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形成依法护农的重要力量。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制定并动态调整农业农村部门权责清单451项、行政许可清单63项、执法事项指导目录328项,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并指导全区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创建工作,争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8.梧州市长洲区有关人员提出“加大举办培训力度,提升全区农业农村系统水平”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自治区、市、县各级乡村振兴干部的培训力度。统筹干部培训项目,年内组织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80期次以上,培训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业务骨干5000人次以上。二是实施基层干部能力提升“送训下乡”行动。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协调安排干部培训专项经费,面向14个市、106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县开展“送训下乡”行动,培训自治区、市、县、乡、村涉农干部10000人次以上。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9.钦州市灵山县有关人员提出“加大涉农资金投入、拨付,简化项目申报材料手续,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学习,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管理水平”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
涉农资金投入方面:一是强化部门协同,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加快涉农项目资金进度,确保资金投入及拨付合理、准确。二是规范和优化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申报、评审、资金分配等程序和监管要求,提高产出与投入比。三是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从源头抓起,做好项目谋划,加强项目立项、用地等前置条件的审核。借鉴相关部门做法,委托专业机构审核项目前期工作的可能性,切实储备一批优质项目,推动资金下达后项目能够又好又快落地建设,让基层项目申报准备更充分,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技术培训方面:一是组织广西创新团队,在关键节点分作物、分时节、分区域深入生产一线,就大力推广良种良法,科学做好病虫害防控等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全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8000人次以上,培训人员20000人次以上。二是根据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发展需求,结合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基层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专业培训3000人次以上,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人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计划财务处、科技教育处
二、定点帮扶村居民评价
10.天等县天等镇盛典村赵先生、梁先生提出“天等县天等镇盛典村希望加大对桑蚕产业的扶持,想做几个养蚕的棚”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目前已帮助盛典村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养蚕大棚5座,建设面积2342平方米。2022年我厅已提供桑园肥料等价值10万元的蚕桑物资支持盛典村蚕桑产业发展。下一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促进盛典村蚕桑产业的发展。一是加大蚕桑技术培训和实地指导力度。继续组织科技特派员、蚕桑专家到盛典村进行培训或现场指导30人次以上。二是示范推广蚕桑新品种或新技术2项,提高村民种桑养蚕的效益。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
11.天等县提出“希望农业农村厅尽量帮助农户多拉项目,把山货推销出去,多派技术人员下来培训,发动多点外来公司和老板来招商引资”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发动后盾帮扶单位工会、职工采购村内沃柑、稻米、蜂蜜等优质农产品;扶持当地都康华翔种养农民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联农带农作用,组织合作社收购农户玉米、大豆等农产品,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解决当地农产品销售难问题。二是举办1场引企入村活动,引导农业企业到村考察投资,进一步推动农产品“走出去”。三是加大对农村人员的培训力度。支持天等县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加强对天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指导服务;依托农业农村部门自身优势,增加各级委派种植、养殖方面科技特派员、专家到盛典村培训的次数,提高培训质量和数量。四是引进广西崇左天等东糖糖业有限公司来村投资,推动糖料蔗销售。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机关党委、科技教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
12.崇左市天等县提出“加强显鲁村、盛典村机耕路、甘蔗生产路建设”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经实地了解,显鲁村原设计机耕路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无法开展建设,已委托工作队员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盛典村的甘蔗生产路、机耕路已修建达3.5米宽,并全部铺石渣,达到相关建设标准。二是继续向当地县级财政申请投入项目资金,在符合建设机耕路、产业路的地方,加快推进建设进度,能硬化尽量硬化,满足村民农业生产生活需要。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三、落实整改评价
13.有关人员提出“基层的工作效率还需提升,重视组织部的牵头行动,学习乡村振兴项目,加强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黏性”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主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召开全区“乡村振兴+行动学习”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邀请基层干部、项目团队骨干参加,由上而下增强联系和交流。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跟踪指导。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实施“乡村振兴+行动学习”试点项目的市开展调研指导,对项目实施各部门协同较弱、项目进展迟缓的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既督责任,又给方法,切实提升基层项目工作效率。三是加强项目业务培训和促进师培育。开展1期试点项目业务培训,培训项目团队成员70人次以上,提升项目实操能力;开展1期促进师认证培训班,培育50名初级促进师,通过专业促进力量来增进各部门、单位、企业间的沟通和协同。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田建设管理处,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4.有关人员提出“真抓实干务实工作作风,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特别是官僚作风要动真格一点”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参公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平时考核,将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二是修订完善厅系统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厅机关实施分级分类考核,落实一票肯定以及底线管理原则,确保把肯干、能干的干部评选出来。三是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相关领导干部及时改正。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15.有关人员提出“广西很多果蔬用限用农药‘丁硫克百威’类产品,都没人管”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生产企业监管。目前广西共有3家企业生产丁硫克百威类农药产品,我厅将利用延续换证实地核查契机,进一步规范、指导农药企业生产过程,压实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确保生产安全有序。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购销电子台账检查,确保台账可追溯,严格要求用药者实名购买。同时要求农药经营者对农药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进行说明,不得误导。三是加强科学安全用药宣传培训。做好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广泛开展丁硫克百威等禁限用农药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
整改期限:2023年11月20日
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65769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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