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关于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5月30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欧阳彪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2021年,我省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全国排名第6,在中部六省排名第1。2022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15.16亿元、经营性收入33.85亿元,与2017年相比,分别增长60.21%、73.38%;经营性收入“空壳村”实现清零,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减少到173个,占总数的0.65%,5万至10万元的村14037个,占53.44%;10万至50万元的村11092个,占42.22%;150万元以上的村966个,占总数的3.68%。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欧阳彪就抓好顶层设计、构建政策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经济运营,强化改革驱动、释放发展动能方面介绍了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及成效。
省级层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湖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办法》等文件,构建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梁八柱”制度体系。指导各地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全省空壳村清零、薄弱村提升、一般村壮大、富裕村做强。
在创新发展模式方面,大力推动“三变”改革,结合各地实际灵活运用。省级编印《湖南集体经济百村案例》,推广成功做法。2016~2018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5.11亿元,在78个县市区390个村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奖补试点。2019~2022年,中央和省级安排资金15.444亿元,扶持3808个村发展壮大各种模式的村级集体经济。
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并举并行。开展常态管理,用好村级财务“互联网+监督”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部署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启动“村社分账”管理改革试点,推进政经分离、账务分设,构建财务管理分置体系,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推动财务管理高效运营。实现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全覆盖。
强化改革驱动,继续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管理改革等试点工作,稳定承包地制度,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进一步激活农村集体资产。印发《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八统一分”模式,打造公开透明易监管的线上交易体系。至2022年12月底,全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478个,交易总额累计超过38.54亿元。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报告指出,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虽然呈现稳步增长、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但还存在经营资产缺乏、发展底子薄,村级债务较重、发展压力大,要素保障不足、发展动力弱等困难与问题。
我省在前期推进农村改革时,简单“一刀切”,“统”得不够,“分”得彻底,忽视了集体积累,集体资产流失严重。2021年,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1825.34亿元,在中部六省排名第4位,低于中部地区平均2213.25亿元和全国平均2651.9亿元。
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开展公益事业,超越能力举债;行政事务增多,收支失衡欠债;发展经济失误,经营项目增债;税费收缴困难,垫交税费负债;历史遗留问题,债务积累承债等五个方面原因。据调度,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各地上报村(社区)总数23544个,其中负债村16509个,占70.12%。负债合计162.99亿元,村平负债69.23万元。村级债务不但给发展集体经济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村干部和群众带来了一定的心理压力。
如今,不少村面临无资产、无资源、无资金、无技术、无人才等发展要素“五无”的窘境。受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影响,村集体经济发展人力资源不足,基层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人才相对较少,部分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综合素质不强、品牌与市场意识缺乏、经营管理能力较弱等问题相互交织,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报告建议,一是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在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查清管好一本精准的集体“三资”账。
二是锚定目标,科学谋划。完成好今年底全面消除薄弱村的目标。研究制定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五年规划,逐步实现“稳定消除一批,收入倍增一批,示范引领一批”的目标。
三是分类指导,做优做强。坚持因地制宜发展思路,以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4种典型发展模式为基础,探索符合我省集体经济发展的特色路径。针对不同类型分类施策,建立集体经济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
四是稳步推进,逐步化债。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的基本思路,多手段拓宽化解渠道,清欠创收还债。
五是压实责任,强化考核。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和组织、财政部门统筹推进,县、乡、村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体系,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一体作战、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激励机制,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年度绩效考核。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献策
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认为,近年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探索中发展,政策措施相继出台、运行管理得到加强、要素保障不断强化,发展模式不断涌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并提出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培育产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组织支撑、加强法制保障等建议,全面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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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nyw/dtyw/202306/t20230601_29364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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