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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盯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农业农村部2023年种植业工作要点》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试点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要达到80%以上,非试点县回收率要达到7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将在现有15个试点县的基础上,根据各地2022年度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动态筛选确定2023年试点县。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站位,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争取生态环境及住建部门支持,形成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要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工作部署推进。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健全回收处理体系

  各地要继续按照《2022年湖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要求,建设回收暂存站点,配齐必要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暂存、转运和处理流程,完善回收台账,进一步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探索资金投入机制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政策创设力度,争取财政资金、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要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资金投入机制,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承担有关费用。

  五、深入开展宣传培训

  各地要通过网络、电视、微信群、告示、横幅、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环境健康危害教育及合法回收处理途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有关会议和培训活动,加强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及其他回收主体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具体操作要求和方法的培训。

  六、统筹做好信息调度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已纳入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等相关工作考核。各市、州及试点县农业农村局须每季度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工作情况表和信息统计表(附件1、2),年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对各市、州及试点县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内容见附件3),有关评价和调度结果作为相关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办公室) 杨长鹏,027-87661012;省植物保护总站(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刘全科,027-84783236。

  

  附件: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情况表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信息统计表

  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综合评价内容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市(州)、县

  辖区内农药经营门店数量(个)

  辖区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数量

  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存储站的数量(个)

  辖区内已公布的资源化利用单位数量(个)

  《管理办法》培训指导情况

  其他情况
说明

  回收站(点)总数(个)

  其中

  培训班次(次)

  培训人数(人)

  农药经营门店设置的回收站(点)数量(个)

  各行政村设置的回收站(点)数量(个)

  其他设立的回收站(点)数量(个)













  说明:本季度填报的数据为前面所有季度累计数据。

  

  

  

  附件2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市(州)、县

  年度农药使用总量预估值(制剂量/吨)

  产生情况

  回收情况

  处理情况

  未处理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产生总量(吨)

  其中

  回收总量(吨)

  其中


  其中

  未处理数量(吨)

  未处理原因

  袋包装
物(吨)

  瓶包装物(吨)

  袋包装物(吨)

  瓶包装物(吨)

  处理总量(吨)

  农药大包装回收再利用数量(吨)

  制成其他塑料制品数量(吨)

  焚烧发电数量(吨)

  其他焚烧数量(吨)

  填埋数量(吨)



















  备注:1.回收率(%)=回收量/产生量*l00。2.根据调查,农药制剂产品以瓶装和袋装为主,分别占比约62%和38%;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可参照农药使用总量(制剂量)计算:即瓶包装物重量=瓶装制剂量×(10%-20%),袋包装物重量=袋装制剂量×(3%-5%),供各地统计时参考。3.年度农药制剂使用量也即农药使用商品量请与植保站农药需求预测与实际用量系统数据保持一致。4.处置数如包含上年度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请备注说明。5.本季度填报的数据为前面所有季度累计数据,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附件3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综合评价内容

  

  

  类别

  评价内容

  组织保障

  领导重视、工作部署情况。

  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引导扶持资金安排情况。

  督导监管

  督查指导、相关考评工作开展情况。

  监测数据、信息调度及工作总结完成情况。

  工作开展

  回收点布局、运转情况;集中转运站建设情况。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进展及目标完成情况。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集中转运和处理台账建立情况。

  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归集、暂存合理合规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转运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zbzh/202305/t20230529_46819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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