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兴安盟肥料市场秩序,提高肥料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肥料与节水科技术人员联合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肥料和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部署,深入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突泉县、科右中旗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今年我盟共有14个批次的抽检任务,其中有机肥料3个、水溶肥料4个、掺混肥料3个、复合肥料(复混)4个。抽检过程中,检查组人员严格按照肥料抽检工作的要求和规定,随机对肥料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销售的产品进行样品抽取。并在抽样、现场分样、抽样单填写、被抽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保证了抽样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同时积极向经营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截至目前,联合检查组共抽取各类肥料样品共14个,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计划于7月底前将抽检的肥料样品及抽样单统一邮寄至自治区相关单位进行检测。
下一步,联合检查组将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进行整改跟踪;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必要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移送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办;同时保持对肥料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对抽查产品不合格的经营企业及时查处并进行重点监管,严把肥料质量关,全力护航“三农”。
信息来源: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xam/202306/t20230602_2325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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