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法制 > 正文

精心培育树典型 示范引领促提升

发布时间:2023-05-2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精心培育树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效提升了农村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截至目前,全区2241个行政村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645户,计划到2023年底,全区每个行政村有2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真正做到示范引领,有力推动宁夏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是严格程序选好学法用法领头雁。按照《关于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从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文明示范户等中遴选,把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熟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热心参与村民邻里矛盾纠纷调解的村民推荐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程序报送审核备案,授牌认定,真正做到选好用好学法用法领头雁。

  二是聚焦产业类型用法学法。因地制宜因户而异分类施策,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教育,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差异,针对农民群众的发展特点进行选题,统筹整合种植养殖、畜牧、渔业、农机、农业投入品、动植物检疫等各方面农户需求,通过“融特色、问需求、建队伍”等举措,提供常态化、定制化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推动普法宣传更高效、更精准、更专业。

  三是周密部署联动推进。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作为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抓手,建立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有机结合的普法新机制,分层次、按比例、有序推进培育工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创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乡村依法治理水平。

  四是结对帮扶提高村民学法意识。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建立“一对一”培育台账,指导示范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知识,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及“三农”政策,引导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了解村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引导教育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解决问题;积极参与宪法进农村等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等工作,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疏导、化解工作,维护基层稳定和谐;积极参加农业农村、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乡村治理、法律业务等各类培训,带动全村村民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乡村依法自治水平。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305/t20230517_41070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