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机鉴站〔2023〕25号
各有关单位:
我省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产品第一批形式审核退回企业修改完善的产品,经专家复核结论为通过的共126个,现予补充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
请有关企业认真核对相关公示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个人应签字,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方式)扫描反馈至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质量监督科。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投档信息公告发布后,因投档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邮箱:sczjdk@163.com
电话:028-87610683
附件:四川省202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形式审核结果补充公示表(通过)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3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5/9/8ab2bbf2e1254c0eaa71b253290fdcb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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