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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钟祥市:以创建“百强农民合作社”“百佳示范家庭农场”为抓手 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20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湖北省钟祥市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截至2022年6月,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2402家,家庭农场总数达1410家。全市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51家,其中国家级10家、省级28家、市级141家、县级172家。创建示范家庭农场140家,其中省级23家、市级39家、县级78家。

  

  一、以“双百”创建为抓手,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

  “十四五”期间,钟祥市着重创建“百强农民合作社”“百佳示范家庭农场”,即每年分别创建认定100家“百强农民合作社”和100家“百佳示范家庭农场”,通过连续5年持续发力,全面推进钟祥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在稳经济增长中发挥引擎作用。

  1.建立完善标准。将“双百”创建延伸到乡镇,建立“双百”评价体系。出台《钟祥市创建百强农民合作社和百佳示范家庭农场实施方案》,按照“优中选优、管理规范、经营产品、经营效益、负债与信用、带动能力、产品竞争力”7个方面,细化为25条合作社评定标准、19条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形成县乡“两级联创”制度体系。同时,对已认定的“双百”主体在下年度开展监测,监测不合格的取消“百强农民合作社”或“百佳示范家庭农场”称号,从“双百”主体名录中删除,以确保“双百”整体质量。

  2.强化指导培训。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知识,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普法宣传重要内容。翻印《钟祥市惠企政策摘编》,将合作社、家庭农场有关奖补扶持政策汇编成册,分发全市合作社理事长和家庭农场主。组建县乡20余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围绕学政策、扩圈子、寻合作,积极开展骨干人才队伍培训,组织辅导员、示范社理事长、示范家庭农场主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选派骨干人才外出考察、培训、交流。

  3.规范财务管理。针对部分合作社“资金进出无流水,收入支出无票据,经营核算无账目,财务管理无会计”的“四无”现象,钟祥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农合联为合作社开展财务集中代理、业务咨询、抄税报税等服务,使过去的“四无”转变成现在的“四化”,即财务人员专业化、会计核算规范化、财务档案标准化、票据使用统一化。目前,全市将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作为申报示范社、申报项目资金、评优表彰的必要条件,鼓励引导合作社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

  

  二、以改革创新为突破,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难题

  针对农民合作社带动能力不强、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钟祥市开始探索农民合作社组织创新、土地股份合作等发展机制,农民合作社显现新的活力。

  1.推动组织创新。在全市开展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试点,依托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统筹各类要素,盘活村内资源,提升发展质量。钟祥市荆沙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报经组织部门批准后,成立合作社党委,下辖8个支部,发展党员106人,对萝卜产业发展实行统一指导和管理,合作社凝聚力、战斗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钟祥市春源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采取“一村一分社”的组织管理模式,覆盖了长滩镇先锋村、廖台村、金星村60%的农户。

  2.推动机制创新。2012年10月,钟祥市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胜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在东桥镇柳河村成立,柳河村集体入股荒地1418.27亩,成员共68人。土地入股后,由合作社兴建收储、烘干、育秧基地,由合作社负责耕种管理、收购烘干储存,每年为村集体创收近8万元。2016年,洋梓镇高林村组建了全市行业规模较大的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久源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网络周边3个村200多户,入股土地4000多亩。入股后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合作社,经营利润的30%按股份分红、60%按农产品交易量分红,让成员吃了“定心丸”。村民不仅可以年底坐在家里拿分红,更可以流转土地收租金、进社务工拿报酬,人均收入以每年3000元以上的速度递增。

  3.推动融资创新。针对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政府出台《钟祥市涉农信贷担保业务实施办法(试行)》,由财政出资1200万元,由市经管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农担公司按1∶20比例放大贷款担保,放大20倍投放给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与省农担公司签订涉农信贷担保合作协议,推行政、担、银三方合作,明确4∶4∶2的风险分担比例,实行风险共担机制。与中行、农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湖北银行、民生银行7家银行签订三方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在保余额149笔14586万元,其中2022年发放61笔6430万元。

  

  三、以带农益农为核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能力

  1.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合作社在资源配置、技术服务、要素集聚中的优势,推动专业化服务、规模化生产,补齐小农户生产中的短板。2021年,钟祥市被确定为全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市),在18个乡镇(街道)、310个村实施社会化服务面积60万亩。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合作社的凝聚力和服务能力,促进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据统计,全市近 80%的大型农机设备纳入合作社,80%的高素质农民加入合作社,80%的农业技术专业人才联系合作社,2022年开展技术培训超2000人次。

  2.拓展服务范围。钟祥市根据市场形势,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农产品冷链物流类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延伸农业产业链,实现农旅融合发展。钟祥市叶玉生家庭农场位于长滩镇付巷村,与大口国家森林公园和虎爪山国家森林公园相邻,距城区45公里,创办于2013年,农场总面积2300亩。近3年来,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农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措施,围绕旅游办农业,将田园变游园,将田道变游道,将农产品变游客体验品,构建起农旅融合新业态。2021年,农场共接待游客3万人次,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纯收入230万元,实现了农场美、农家富。农场跻身湖北省示范家庭农场行列,其做法被总结为《锚定绿色谋转型 农旅融合兴产业》,入选2021年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3.助力精准扶贫。加强贫困村合作社建设,搭建“合作社+村+贫困户”的扶贫网络,鼓励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兜住贫困户产业之底,畅通致富渠道,也有效解决了合作社发展空间不够、资源不足等问题。全市74个原贫困村建立合作社448家,确保每个村85%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能被合作社吸纳带动。绿邦种植专业合作社安排农村劳动力700多人就近就地就业,支付工资499万元,其中马南村村民近几年通过务工、蔬菜种植、土地出租等,人均年收入3万元,实现了“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四、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1.完善体制机制。成立钟祥市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统筹指导、协调、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各成员单位扶持与服务职责,每年通报合作社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及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合作社指导、扶持和服务。

  2.出台支持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钟发〔2013〕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钟办发〔2019〕11号)、《关于实施“双百”工程 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钟发〔2022〕2号)等系列文件,支持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3.加大财政支持。2021年,争取省级项目资金101万元,支持39家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贷款贴息、品牌建设等;争取中央资金600万元,用于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能力。2022年,市财政筹资116万元开展“双百”主体创建,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

  (作者单位:袁小莉,湖北省钟祥市农业农村局;黄杰,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nchzjj/202305/t20230517_46653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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