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全省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法规部门召开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视频会议,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刘振洲同志出席会议并对去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石家庄、邯郸、唐山、邢台4个市和滦南、高碑店2个县分别介绍了本地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安排部署,以整合执法队伍、理顺层级职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执法保障、提升执法能力为目标,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明显,得到了农业农村部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河北省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河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0年版)》,修订了《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基准细则》,出台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举报奖励、调查取证、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综合执法工作制度体系。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农资打假、畜禽屠宰执法检查、违法调运生猪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农业领域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全省执法办案数量有所增加,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会议强调,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仅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高指示、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更是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三农”工作全面转向乡村振兴的历史关口,必须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守好“三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农业综合执法保驾护航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
会议要求,按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巡视整改视频会议工作安排,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任务措施,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巩固提高。要切实做到“三定”规定到位、机构设置到位、人员划转到位、执法保障到位。要强化督促指导、沟通协调、政策创设和能力提升。按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时间节点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要聚焦执法办案这个主责主业,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制度体系,密切协作配合,保持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要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上级或部门移交、媒体曝光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会议明确,要按照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完善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农业农村行政权力监督,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优化整合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农业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农业农村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配合省人大农工委搞好《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立法调研、立法草案修订工作,加快立法进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制订农业“八五”普法规划,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zwdt/202103/202103000193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