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的批复》(农办经〔2021〕5号)要求,对我省浏阳市、常宁市、醴陵市、湘潭县、邵阳县、慈利县、益阳市资阳区、中方县、涟源市、保靖县10县市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开展终期评估,同时开展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课题研究,为保障评估及调研工作顺利开展,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终期评估工作及湖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课题研究项目,预算不超过2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5月4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有意参加比选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公楼508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递交截止及比选时间:2023年5月15日15:00,比选地点: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公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508,联系人:刘文,13875579618。
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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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5/t20230504_29328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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