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检察院、武溪镇政府,在武溪镇白沙沅水滨江草原边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督促2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电鱼犯罪嫌疑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修复因其违法行为对沅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活动现场,在执法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的共同见证下,2名当事人和工作人员共同将1.3万尾鲢鳙鱼苗投放至沅江流域刘家滩段。县农业农村局、检察院、武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滨江大草原管理者等参加了增殖放流活动。
通过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提高了老百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知晓度,同时也加深了老百姓对禁渔期非法捕鱼行为的认识,更是一次现场普法课和警示教育课,为共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沅水明珠画里泸溪生态环境,一起守护好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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