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印发以来,各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确立试点单位进行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试点。试点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逐步上升,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农机安全监管取得显著成效。为在全省全面整体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是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是加强农业领域农机安全监管,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重要内容;是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把建立农机安全监管网格与农业安全工作同部署、抓落实,全面整体推进。
各地要总结试点经验,明确任务,聚力纲举目张,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确定专人负责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细化责任分工,做细做实实施方案;要优化推进路径,争取财政支持,为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网格、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装备保障。
二、全面精准布网,实现监管网格全覆盖
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全面对标贯彻上下功夫,区域内合理划分网格,精准布网,加快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和运行模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一级网格长,县农机监理人员担任网格员,划片包保联系;乡(镇/街道)至少设置1名监理员,设置2名以上监理员时,划片包保,并确定1名网格长负责;村(社区/居)设立1名农机协管员,农机保有量为零的村(社区/居)可以不设;农机服务组织必须配备1名安全员。县乡两级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绘制网格图,2023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全部完成布网,网格图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各地可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1〕206号)要求,实现“警保两站两员”与农机乡村两员建设有机结合,实行“一站多能、一人多岗”,既节约资源,又能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网格员服务能力
农机安全监管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网格员除了具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农机化工作、关爱生命、甘于奉献,敢于斗争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掌握一定农机安全监管的专业知识,各县(市、区)要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工作职责,进行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全面提升网格员服务能力,适应农机安全监管的需要。
上级网格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各网格单元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农机安全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监管高质量发展
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困难多、要求高,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围绕推动农机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实现高效能治理这个重要途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网格单元规范运行;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积极履职尽责。
各地要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管纳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建立奖惩机制,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走深走实,确保农机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
各市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请于4月3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要加强监督检查,织密织牢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农机安全落地见效。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740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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