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积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确保治违禁、控药残,取得明显成效,保障我盟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3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于5月5日至5月6日对锡林浩特市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兽药质量抽检工作。同时对4家开工生产的屠宰企业进行了动物检疫工作业务督导。
一是按照我盟本年度兽药质量抽检进度安排,对锡林浩特市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质量随机抽检,共抽检15家、20批次。
二是锡市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配合我中心开展兽药质量抽检工作。在开展核查二维码、购进凭证、追溯信息时,发现存在二维码无法识别的兽药,已交由锡市农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对个别兽药经营企业存在购销记录填写不规范、兽药储存仓库不符合要求等现象,我中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三是在对屠宰企业业务督导过程中,重点对屠宰企业设施设备的运行、检疫申报、进场查验登记、“瘦肉精”检测、同步检疫规范、检疫标志的管理、无害化处理、卫生消毒、官方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履职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
接下来,我中心将继续做好我盟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兽药质量抽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杜绝假劣兽药的销售。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水平,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行动。对屠宰企业加大动物检疫业务督导力度,积极开展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程序,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信息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xlgl/202305/t20230511_2309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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