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23〕2号)要求,经初步考核评估,并经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第五次厅务会审议通过,拟推荐苍溪县参加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
联系人:张晓露,15928801757,445844829@qq.com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4/23/fc5adeb293984e5398ab9481e53800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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