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申报第一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服务组织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主体自愿申报、县市逐级推荐、省级综合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5日至5月10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以实名形式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电话028-86007443)或省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28-85505752)反映。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5/5/b781da9ac1e642f9bbd2d34a38b512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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